扎根中国实践、放眼全球发展,第五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展现出更加积极的姿态,必将为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不久前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6—2030年)》,是中国政府制定的第五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承前启后、继往开来,聚焦人权保障优先事项与重点目标,探索完善人权法治保障的可行路径,以精准政策举措推动人权保障落到实处,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全球人权治理作出新的中国贡献。
2026年至2030年,是中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当前,中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变乱交织的国际环境不确定性不稳定性明显增强,科技发展与产业变革催生出新的权利需求,人民期待更高质量的发展和更加全面的人权保障。在此背景下,第五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以系统性思维谋划人权建设,坚持依法、平等、务实、协调、合力推进人权事业发展,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中全方位提升各项人权保障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健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保障机制,是第五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重要着力点。在相关专章中,将“人身权、人格权”设置专节,明确人格权侵害禁令司法适用规则,积极应对网络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新型人格权纠纷挑战。在政治权利方面,设立“民主权利”专节,要求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保障选举权、被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第五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顺应发展趋势,对新兴领域人权保障与人权文化建设作出系统部署。在促进企业落实人权责任方面,要求制定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法律、政策、司法措施,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与政府采购中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制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制定并公开发布履行社会责任的政策与承诺,将“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理念融入企业全球发展战略,营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企业文化,促进企业在对外经贸合作、投资中实施人权尽责,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在持续提升人权意识方面,对人权教育、研究、培训和宣传普及提出更高要求,积极运用数智技术探索人权教育的新形式、新渠道和新场景。
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是中国人权事业的应有之义。第五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在“积极推动全球人权治理”专章,要求推动完善全球人权治理,有效开展国际人权对话合作,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持续推进人权履约审议工作。扎根中国实践、放眼全球发展,第五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展现出更加积极的姿态,必将为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作者为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
《 人民日报 》( 2026年06月28日 0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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